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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2010年10月15号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定新的劳动合同。 我还想在这里干下去,但也想要求没有合同的日子双倍工资补偿。 如果主张了,公司也补偿了,是否也意味着公司可以有权免责不签定新的合同?我还想继续干下去。

其他 2011-03-28 2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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