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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学院07届应届毕业生,今年7月份毕业,我与2011年3月15号与**有限公司签了份就业协议(一年,工资不低于2000),他们公司副总姓冯,当时面试和签协议也是和他联系的。他们公司只招三个我这专业的,后来就在我把东西搬去江阴准备去实习的时候,冯总说又有5个这个专业的其他学校的学生去面试,他对其中三个都很满意,觉得都比我适合他公司,想解除就业协议。他的想法我也接受,但是就业协议上没有写违约金,只有写到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现在就业协议就一份,请问怎么办?我很着急。请大哥们帮帮忙。冯总的意思就是只是办理解除协议手续,不给我任何赔偿,但是想到我去江阴面试签协议什么的来回的车费就两百,去了三次也花了几百,感觉自己亏了。

其他 2011-03-26 16: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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