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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后擅自更改子女姓名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1-03-27 12: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擅自更改孩子姓名,父母离婚时,子女年幼不能表达自己意志的,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子女的姓名;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子女原用姓名。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单方面改变子女的姓名的,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另一方应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
  • 不得擅自更改,你可以要求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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