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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7年8月底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合同是当年的12月5日签的,同事说一年后可以年休,后来我一直没有休,直到08年的12月15号我休了那5天的年休,同事告诉我新的一年后就可以重新休年休了,所以年底都休完,09年又是新的一年的,又有5天了。我想问一下年休到底是从入公司开始的一年后可以年休 还是需要签合同后才可以呢,另外像我这个情况的话具体是什么时间可以休呢,或者是09年是不是可以重新有5天的年休呢,谢谢!

其他 2009-02-01 09: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休了.
  • 国务院于2007年12月14日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至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颁布了相应《企业职工年休假实施办法》。 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一)工龄累计制:年休假天数要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二)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新进员工年休假天数折算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的安排 (一)职工年休假一般在公历年度本年度内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二)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在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后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三)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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