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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有了一个孩子。当时我22岁年龄还没到。但是又想要生下这个孩子!就叫了一个人代替我结婚把这个孩子生下。因为我女友有病!我不想再让她的身体受到伤害!才选择这样的处理方式!现在孩子快两周了。她既然搞外遇而且不只是一次!现在就是想孩子的抚养全?孩子生下就和那个人离婚了。而且我和她有办了酒席只是没有那本证!孩子的抚养全在谁多点?

离婚 2011-03-30 17: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女方
  • 如果你与女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办理酒席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但可以通过亲子鉴定来确定你是孩子的生父。
  •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需要亲子鉴定。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 以你所陈述,女方多点。
  • 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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