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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于2011年1月在广东顺德一家私人小厂(玻璃钻孔)打工(当时没签劳动合同书),我给老板领班。本月24号,因厂家赶货,由于我手下几名员工熟练程度不高,业绩不明显导致老板炒我的鱿鱼,叫我做普通员工(不带班),我觉得伤我的自尊心,我就辞工啦,但没接算工资(约9000元)给我,我去问过好几次了还是不给。我请示了当地劳动局,劳动局叫我填《 劳动争议起诉书》,我的问题是:“请求事项”、“ 诉讼理由及事实如下”两栏怎么填写。谢谢!

其他 2011-03-28 19: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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