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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同我爱人同居,在这之前半年我父母已经买好了房子,家具,家电等.特别是房子是我和我父亲的名字(但出资人是他).我们在一起时她带了有1万元出来我们共同生活的(但那1万也是她的债务),我也在工作.我们2009年12月29号领的证,但到现在一直没办婚礼.现在因为办婚礼给她家彩礼等问题吵闹不休,正常生活严重打乱,所以我们决定离婚.现在涉及到个财产分割的问题. 1、存款:这两年我们在一起我们基本上是把钱存在她的一张卡里,现在卡里有2万,其中有8千是她在一起事故(小事故)中的 2、房子是我爸出资的,挂我和我父亲的名字. 3、我们二人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4、家中的家电和车子(都是婚前买的) 5、她带来的1万元人民币借的,但是作为我们同居后共同生活开支了。我们二人的工资也基本上作为生活开支了(她看妇科病看了不少钱)。 现在我上法院,那张卡里的钱哦准备给她.那么其他的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 2011-03-29 15: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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