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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河源通过中介购置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16年4月30号交楼,结果到了交楼日期,房东想住到6月30号,经购房的中介协调前房东交3000元作为租住2个月的租金,所以4月30号并没有交楼,一直拖到6月30号房东将钥匙交给我们,7月3号去银行更改为我们的存折作为水电费的存折扣费,房子前房东居住到6月30号的水电费并没有结清,本来购房签合同时房东压了一万元在中介那里用于交房的保证金,本来想着水电费让中介跟原房东结清,结果7月4号中介已经单方面把1万元压金退回给房东,中介现在不愿意配合追回前业主拖欠的水电费,说不关他的事,说这是我和业主的租凭关系,还说业主那么便宜卖房子给我们我还好意思找他要水电费,但房子没正常交房,拖到现在他又单方面退回压金,这个行为是否得当,业主拖欠的水电费该由谁负责?中介的这种行为可以找那个地方投诉?

其他 2016-07-13 15: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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