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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私营外贸公司,在08年7月份帮乌克兰客户代买4个柜子食品磷酸。预付20%定金,期间已经和客户沟通好奥运会期间国家不允许出运,于是补充合同上写明是8-9月份出运,在9月11号,由于经济危机,客户突然提出退还定金。客户毁约,导致我司损失41万,我司扣住定金约18万人民币。 现客户却在乌克兰当地国际法院起诉我司。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这票货物是我经手的,客户只认识我(英文名字),如果起诉肯定是我的英文名字,我好急!!!担心。。。请指点。

国际贸易 2009-02-13 18: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乌克兰公司只能起诉你们公司,外贸公司一般情况是有限责任,由于国际贸易中,以签名为准,但责任主体还是公司,所以至少诉讼中对你个人没有影响。 其次,如果你们延期交货有双方书面确认的话,你们并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如果对方起诉也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第三,你们扣住其定金的行为完全合理合法,且对方违约不继续采购货物给你公司造成的损失,你们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第四,查看关于你们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以及法律,查明对方是否有权在其本地起诉。 第五,对方也有可能只是想吓吓你们,让你们把定金退了,但你们的损失又向谁要呢? 他们只是想把金融危机的风险转嫁给你们,千万要积极应诉! 以律师函的名义告之对方对方违约在先,如果对方起诉,我们将提出反诉,要求赔偿市场差价给你们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次,查看你们的合同中是否有仲裁非排他性条款,这样可以在中国法院起诉,以取得主动权。 第三,收集损失的相关证据,包括你们转卖该批货物的合同以及相关票据,作好准备。
  • 不要害怕,可以积极应诉,或者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可能程序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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