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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买房子的违约了,我们不退给他们定金,他们要起诉我们,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1-20 10: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的。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
  • 1,买房交了定金,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关系;2,买卖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3,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4,当已经交了定金,合同处于履行的状态,如果不想买房,就属于违约。5,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6,如果违约,对方会没收你的定金。但是如果定金的总额超过合同标的的20%,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超过部分。
  • 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据此,如果你想解除合同,依法是不能收回定金的,如果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双倍偿还。  除非对方自愿返还你定金。
  • 开发商违约可以先进行些协商,洽谈不成再诉讼,主张业主假如满足合同约好的退房条件,好亦或是先与开发商进行洽谈,这样能够省去诉讼费用。假如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足,业主可依据本身状况回收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帮忙下处理退房手续。
    如和谐未果再挑选诉讼或裁定。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好退房条款,但契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撑业主的退房要求。关于未经合同约好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恳求,主张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和谐。
    一般在这种状况下提出诉讼,法庭判定进程相对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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