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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私房动迁,不是产权人,但有常住户口,动迁组认定为有购房权人员,是否可以要求产权人直接用房产安置。

其他 2020-01-08 03:25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我们成功处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动迁利益,建议请律师代理。
  • 您好! 个人意见认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谢谢!
  • 私房动迁一般补偿给产权人的!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析!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有二十年动迁和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指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是指当事人双方因房屋产权归属等问题发生争议而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给予确认的案件。对确认房屋产权案件,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提供证明自己对争议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据材料,如房屋产权证书、建房许可证、继承或赠书、买卖文书、过户证明等。
    (2)提供房屋是个人所有,还是共有的证明材料。
    (3)提供交纳房产税等权利人自己履行产权人权利和义务的证明材料。
    (4)提供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管理情况的证明材料。
    (5)说明争议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有无被没收、改造、挤占等证明材料。
    (6)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 依据《上海公房租赁管理条例》规定,公房拆迁后补偿方式由产权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当然参考动迁部门下发的文件办理。
  • 你好,一般不行的
  • 不可以,私房拆迁跟户口没有关系,如果是共同居住人,由产权人给以安置,经济补偿或者房屋居住权
  • 不可以,但是由产权人安置您。
  • 要看具体拆迁政策,如果按面积拆迁,有户口也起不到作用
  • 没有这权利。
  • 可以的,需要帮忙,联系。
    【追问】户口是我先生和我儿子,产权人为我先生的奶奶,是私房,现在是按照房产平方数获取的的动迁补偿款200多万。产权人方目前只肯给予10万元的份额让我们自行购买动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帮助获取更多金额
    【回答】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动迁利益。需要帮忙,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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