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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3月23晚上在自家小区倒车撞到了树,造成后保险杠裂开一个口子,其中一个后尾灯因保险杠挤压造成灯罩裂开(部分碎片掉落),因天很晚了,又带了老婆孩子就没报案。于3月24号上午上班,回小区后中午报案,平安保险勘察员到现场勘察属实后,我就开去4S店维修。 谁知道3月25号保险给我电话说现场不符(我总共买了9个险种的也包括不计免赔大约3500多),不赔付,气死我了,本来那就是现场,只是刮花后我擦过,因上次给人看到很难看。 后来3月26号保险给电话又说可以赔偿了,但是后尾灯他们说因现场碎片未找全(已找到部分碎片)不给全赔,只赔70%. 现在的赔付结果就是后保险杠全赔,尾灯保险出70%,我自己要出30%(因找不到部分碎片,保险说是我以前的旧伤)。 我想问下假设自尾灯不是这次造成损坏的,就算是以前损坏的,我找不到第三者,保险是不是也应该赔付70%吗?但这次事故的确是后保险杠挤压造成裂开,勘察员就因为找不全碎片而赔付我70%是否合理?

其他 2011-03-31 22: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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