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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十几天,没签劳动合同原先说公司给找房子后来公司又说给补助,这两天为了房子的事四处奔波当然得请假了,公司那边的人说请几天假得延长几天,我问他不是说有公休吗?那边负责人说试用期没工休,今天早上通知我,我不符合他们公司要求让我找别的公司,但是我在他们公司干了十几天了,中间也在公司干过技术活,现在说解雇就解雇,这几天的工资我能不能要回来

其他 2016-07-15 15: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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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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