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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年前老板帮全厂员工买了保险!前个月!因工伤入院!老板垫付了一万多医药费!出院后老板一次性陪了三个月七千元工资!后来保险理赔下来给个人!老板现在说理赔下来的钱要给厂方!厂方说扣回当初垫付的医药费!当初给员工买保险也是为了公司在发生事故有保障的情况才帮买的!请问问理赔的钱该不该给厂方?

征地补偿 2016-07-18 15: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如需进一步的咨询,建议直接电话咨询本人。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是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和企业共同支付的,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企业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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