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公婆让我老公把房子卖了,拿那钱又买了一套写成了老公的名,之前是我公公名子,现在我老公要跟我离婚,说房子没我事,要我搬出去,要不他轰我,请问他说的话对吗?

离婚 2016-07-19 20:0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关于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关于这个以前登记在您公公名下的房子,如果是你们双方出资购买的,应当认定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确实是您公公的个人财产,然后改房子出售后,你老公拿着该房子的出售款又去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该房屋属于您老公个人财产。二、关于房屋的居住权问题。如果该您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居住,在您与您老公离婚诉讼期间,您有权居住该房屋。详细情形,可以约时间面谈。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原则上婚后所得为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你好,可以主张婚后财产
  • 没有那么简单,电话联系,详细介绍情况,律师介入维权。
  • 如果是全款,是您老公财产
  • 购房款全部都是原来售房款吗?
  • 您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的!
  • 不对,房子有你一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