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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8月14日与公司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现任项目经理,但与集团公司派来的新领导有分歧,公司以此要调动我的职位,我不同意。认为公司要么辞退本人,给予适当补偿。但公司说等到三年合同期满再解聘。我想请问到时还会有三个月的补偿吗?

其他 2011-04-02 11: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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