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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工作时间是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一天实际情况是每天工作十二小时,一天假期都没有,节假日还要加班没有加班费,请假还扣工资,合理么

其他 2016-07-28 11: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您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有需要,您可以免费来电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 您好,建议先与公司沟通,要求依合同享有合理的待遇。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您好,公司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支付员工加班费的。您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单位做法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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