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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已经快分居一年多了,我们之间没有感情了,我想离婚,已经起诉一次了,可是他不离,法院让我撤诉等到11月份再一次起诉,如果他还是不离婚呢,是不是小地方起诉离婚都是这样,不行,他们就是为了多收钱,我要怎么办,我还有个女儿,女儿1岁多,现在我们两个分居,女儿我妈妈再带,他那边没有妈妈,只有一个爸60多了,他现在不给我们打电话,也不给女儿钱,我女儿还在吃奶粉都是我一个人出钱的,打电话他就一直说没钱,我要怎么办,离婚了我可以抚养我女儿吗?

离婚 2016-07-31 23: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 可以起诉解决
  • 法院在不能充分证明双方确实感情破裂,以及对方不同意的基础上一般不会判离婚,半年后方可再次起诉。 女儿抚养权可以争取,对方应支付抚养费。可以通过起诉解决,具体可咨询本律师
  • 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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