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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夫妻共同买房子,待款用另一方父母的名字,以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

离婚 2016-08-02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分情况分析,如果仅仅是一方父母的名字,由夫妻双方来偿还,那肯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父母还贷款,如果一方父母没有明确是赠与谁的,那通常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同意本解答,以采纳本解答为准,可电话咨询18786619611。
  • 您好!首付及还贷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一登记公示为要件,只要买房后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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