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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试用期了马上结束了!部门主管说我不符合不能胜任工作,要辞退我,叫我写离职报告!我是做自动化技术员的,就因为有一次我在处理机器异常的时候,有的想法跟他的不一致,提了一点我的看法,他就说我分析能力不够,不适合干这行!但我现在有不想辞职,我就恳求他在给我一次机会,他说等我转正了让我走就很麻烦了!我就说要不在延长一个月试用期,结果他答应了!如果延长时间到了,他在找理由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8-02 2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 你好!协商不成的,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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