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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3月10日在个人手里租了一台复印机,押金3000元,本来合同应该到期后押金要返还给我,但是至到4月6日,这个租赁机器的人也没来拿,我们打了他电话,他老说在外地,我参照签合同的地址找过去,发现地址也是假的,他的名字也是假的,只有指纹跟手机是真的。后来通过一个朋友找到了他现在租的店面,但是他咬定我们把他的机器弄坏了,但事实他也过来过,机器能开启,也能复印,总是想找这个理由赖着不把押金给我,我该怎么处理,(我报了两次110,110的同志说这是经济纠纷,他们不好参与),请专家给我指点为盼!

调解 2011-04-09 19: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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