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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买房,将老婆的婚前一小套卖掉,前几天在迈皋桥附近看中一套一楼的房子,随即到我爱我家签了合同并付了定金3万,和中介费2.5万,同时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房款的15%即20万,事后我老婆回去后将买房子的事与父母、亲戚说了一下,没有人说好,还提了一堆意见,我们想想也是,第二天一早就与房东联系,看是否可以将房子再卖掉,多卖了归他的,少买了我来补,房主不同意,同时问我爱我家,是否可以帮吗协调,我爱我家说,这涉及到炒房,公司不同意,中午时分我爱我家打电话来说,房东说我可以付15%的违约金后他再卖方!!! 我现在不想要这个房子了,我该怎么办? 补充:1签合同时为少交几千块钱税,另签了一个合同; 2、约定了几天后去房产局,我可以拖几天吗?算违约吗? 3、当初卖了一个小房子,再向亲戚借点,合同中就没有签贷款,分两次(交件、出件)付清。如果不能退,我想这个房子办贷款,剩下的钱再去别处买个小房子自己住,关键是这个房子不喜欢,我怎样做才可以。 4、我有什么理由然让这了合同无效呢?

争议解决 2011-04-07 1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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