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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企业工作了十年,其中第一年按试用期算,只给我买了九年社保,最近企业以亏损为由准备年底裁员,因此以前每一年期限的合同这次只给我们签了半年,还有企业每年的股民分红达到了100%以上,只有最近两个月效益不好。请问,如果我被裁员,我有理由拒绝吗,如不能我可领几个月失业金,几个月工资的赔偿。工资是包括奖金的吗。以后的养老保险我自己交的话原来50岁退休的会要延迟吗

其他 2016-08-05 1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用人单位行为违反劳动法,建议直接告知劳动监察大队!其他相关疑问和具体操作流程可以直接与我电话联系,电话咨询是免费的!
  • 您好!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裁员应当支付您工作年限乘以两个月工资。养老保险的事情建议您咨询社保部门。
  • 如果被裁员你可以领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十个月工资的赔偿。
  • 企业用工后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未缴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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