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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二个人各50%股权,我是法人,现在股权人拿走公司营业执照和盖章,如果因为这些出了问题,法人是要承担责任?还有他的资金没有达到50%,还有他私自挪用公司资金怎么办,我想把他赶出公司应该怎么办?

金融 2016-08-12 17: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对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又持有公司的印章,其从事的经济行为只要上面盖有公司印章,应当视为公司行为,所以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无权代理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如果他私自挪用公司资金,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你和公司重要股东无法合作,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可以协商购买对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公司清算,解散公司
  • 建议先处理挪用资金的刑事问题。
  • 向公安报案解决
  • 公司法人需承担责任的。建议协商解决或报警处理。 需要先到工商局补办营业执照,拿上你法人的身份证和能证明你是法人的材料,再重新刻公章。
  • 挪用资金、虚假出资都可以刑事报案
  • 法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法犯罪行为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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