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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拆迁中,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执行政策,但拆迁办在前期摸底调查的时候按照老户只认可我父亲,我与我哥是新户,我有房产有合法的手续,并且户口在拆迁之前就已经分开了。房屋拆迁时我们带头签订协议,按照土地管理法,父母根前留一个子女。按照两户赔偿。但后来拆迁户和我们情况一样,就是年龄和我爸他们一样。说他们是老户按照三户赔偿及补偿宅基地。我们是新户请问这种说法行的通吗?

其他 2016-08-25 10: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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