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方:人力资源,注册地址,上海。乙方:我,嘉兴本地。丙方:我们的代理商,公司注册于上海。三年前来嘉兴开了专柜,我就是开业的时候就在这个专柜工作的,做了3年10个月。现在是专柜撤柜,没有提前说明时间,8号通知10号撤柜,本人已婚家有孩子老人都在嘉兴本地,然而代理商想要把我调去上海工作,她明知道不可能去工作,但是如果不去的话就要签个合约说明理由为何不去,明摆着这样就是要我自动放弃工作。我合约未签。又遇到问题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因工作内容及市场变化,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甲方注册所在城市范围内,另行安排乙方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乙方表示理解并遵守,放弃可能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诉求。我想请问一下这样是不是没有赔偿可言了?

其他 2016-08-11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