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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商标是“康达”,淘宝上许多销售我公司产品的的店铺,并用康达宣传招揽生意。供货渠道不明,由于销售价格极低,对我们其他渠道销售造成影响,部分经销商选择其他品牌,给我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商标侵权。 如果属于侵权,违反了商标法那条规定,谢谢!!

其他 2011-04-11 1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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