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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借我的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在银行抵押)去注册了个公司,他公司的地址现在是我的住所,不知道这个是否和我有关系?假如他公司出现什么债务纠纷,我会不会也受牵连?他手

离婚 2018-03-01 18: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如房产抵押已经登记,则担保成立。 2、签字一方面具有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若内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批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视为成立新的担保合同,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如2000年为归还最后日期,你可以过时效为由主张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最终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是否执行房产须综合案件实际情况而定,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 公司房产抵押所需要的资料:
    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 该房屋仅没有取得房产证,但是房屋实际上的权利人特定,因此,该房屋不属于权属不清的房子。但是,因现行规定,办理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因此,该房屋在取得房产证前不能办理抵押。为更好维护你的权益又能实现你使用该房屋的目的,我建议: 首先,由房产商出具该房屋已经卖给对方,且对方已经交付全部房款的证明; 其次,与对方、房产商签订合同,在房产证办下来后,房产商有义务通知你并不能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证直接交给对方的协议,该协议应明确房产商的违约责任; 再次,约定房产证办下来的一定期限内,对方有义务与你一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义务,以及逾期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采取上述措施后,应当是最低限度的降低了你的风险,同时又能满足你的商业需要。 仅供参考。
  • 债务和您么有关系,但是如果他不迁走公司则工商局里一直有登记在您房子里的材料。
  • 你很可能收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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