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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中我不知母亲写了授权书给小女儿,房子给了她生老病死由其负责,四年没要养老费,先把我告到法庭所要养老费我怎么办

离婚 2016-08-13 17: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有赡养义务。
    【追问】我知道有义务,我问的是这四年应不应该补交
    【回答】《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不需要补交。
  • 请问是谁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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