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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7月在昆明购买了**小区一套房子,该楼已取得预售资格,我当时签了合同并交了首付款22万多元。由于开发商和银行的按竭没达成协议,所以我的按竭一直没有搞。后来,我了解开发商的资产包括其法人的个人资产,全部被几个法院冻结,已经没有资金进行下步建设。请问:1.我们这些准业主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最大的维护?2.政府的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是否应负有监管责任?谢谢!

其他 2016-08-17 2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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