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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甘肃省宁县政府号召行政单位破墙动土大办企业.县民政局以专业技术特长人员将我及妻子从地区针织厂引调到县民政局工作.后按排承包了局办福利厂.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每年上交民政局2000元承费.盈佘作为承包人工资.1996年因县民政局拆迁.厂子停产至今无单位.无工资及身份问题悬而未决.民政局认为私人办承包厂行政上无合法身份.我们成为无单位无身份之人.我今年58岁身体患有多种疾病.无法解决养老退休问题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4-10 12: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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