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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事想向你请教一下。你要是方便才回复我。公司有个同事,工作刚满一年,15年8月入职,今天到期。因为工作能力太差,不适合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之前换到了其它的岗也不行,所以想不再跟他续签合同。。但是他在今年6月,下班回家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警方判双方责任各50%,保险公司互陪。这位同事当时是右锁骨骨折(轻微,没有经过住院治疗,吃药自然恢复,已好),公司也帮他申请了工伤赔偿,提交了资料还没有赔付(已经做了伤残鉴定十级)。。我现在想问的是,如果这个时候不续约的话,是不是公司这边还要另外支付一笔伤残赔偿金?同事他个人可能咨询了律师,因为他提出了4个月的工资赔偿(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外还有1个月半月的工资赔偿,是因为之前试用期1个月的时候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过了试用期的那一个月才签(合同没有包含这一个月)。。我想知道,公司是否需要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赔付?如果公司不认可这个赔付的话,公司需要做什么来保证公司的权益?不好意思麻烦你了

其他 2019-03-07 03: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斟酌的是你的情况是否属于\\\"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否,你可直接向公司索取,如遭拒,可向南山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为你先做调解,调解不成的,你可以在被辞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 1、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如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情形,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2、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赔偿金;如员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但主动辞职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主张加班工资、补偿金、赔偿金,应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 工伤十级一般12个月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需要可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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