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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有两间楼房由于规划,现要求拆迁,这是结婚前父母所盖,房产证是是我的名字,装修是婚后才弄的,想请问拆迁所补偿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由于装修是婚后的,我应该做何种补贴给她呢? 2、我有一辆面包车,行驶证的名字是女儿的名字,她现在已结婚,想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有在买车时双方已经经济分开,我购买车也借了一部分钱,至今还没有还清,如果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让财务也同样一起承担,是吗? 请律师帮忙回复

离婚 2011-04-11 09: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基于拆迁前的房屋属于你个人财产,那么拆迁补偿的安置房也仍然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装修部分可以折价相应的补偿。 2、面包车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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