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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7月18日在上班中骑摩托车(网络维护)左肌骨骨折,左二三四肌骨骨折。在西南医院住了10天院,并做了内固定,医生叫回家休养一年半在来举内固定。又于2016年4月回西南医院做了举内固定,又住了3天院。两次住院共用了4万6千元左右(全是公司付的钱)。我想问一下我这是不是公伤,现在还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其他 2016-08-18 11: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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