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父亲20年前用房产证在农村信用社抵押贷款1万8千元,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追讨债务,前几天银行上门催缴债务,要求偿还本金1万8千万以及3000元利息,一共2万1千元,偿还后即可归还房产证。请问这么久了银行不追讨债务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是否是死账,如果是死账我们需要偿还吗?20年前的债务到现在只用偿还2万1千元属于正常吗?偿还以后真的会把房产证给我们吗???因为是组合家庭,之前并没有告知我母亲有这笔债务,我母亲有偿还的义务吗?

其他 2018-10-21 15:1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您委托律师介直接起诉以保障您的权益。 如有需要,建议电话联系,告知更详细的情况,便我为您提更针对性的可操作意见,希望可以帮到您。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您委托律师介直接起诉以保障您的权益。需要咨询什么问题可以私聊我,我将第一时间为您免费电话咨询!
  • 您好,银行肯定是追你最近一期还款,没过诉讼时效。如不还款,房子可能会被拍卖。可来电咨询。
  • 您好,当时的抵押合同如何约定的呢?
  • 您好,最近一笔是是什么时候?
  • 借款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多长? 没有约定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即二年。二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还款时开始计算的,而且诉讼时效还可以中断、中止。

    如果贷款人第一次要求借款人还款时,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在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 应是你父亲婚前债务!应该过时效保护期了!你找个律师全面审查一下手上的材料!
  • 你好!如果是在与你母亲结婚前已经存在的债务,根据婚姻法,你母亲无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属于你父亲的个人债务
  • 您好,超过二十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如果起诉法院不予支持。不过既然房产证抵押了那最好是协商要回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孝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