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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前通过劳务所进了一家厂,临时工,没有合同,我们差不多做了一个半月,前几天去辞职,他硬是说我们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才能走人,还说我们是暑假工要罚1000元。他们人事部之前招人的时候也是说,要走的的话提前三天和她们打辞职报告。由于我们的辞职单卡在部长那个环节,下班劳务所老板和我们三个辞职的说没事,明天和我一起去把厂服退了就可以,明天就可以不用干了。今天去部长那里拿单子,部长说我们旷工一天。而且离职单的日期是9.18。但劳务所老板说我们算是辞职了。我们现在有三个问题了,1000元的罚款单,矿工一天算三天的罚单,和不明的离职日期。现在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望相助,谢谢

其他 2016-08-19 14: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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