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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是2007年10月在我们当地的某一房地产开发商处预购了一套住房,预付了30000元定金,当时签定的是意向书,书中约定交房期为2008年12月底,书中没有拟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现在开发商要求我去签定购房合同,合同中交房期又推迟到2009年4月底,请问我该怎么办?可否要求退房?

调解 2009-02-13 19: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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