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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超市已工作一月有余,因家里有事需回家,因为没有提前申请辞职30天,老板不许走人我从8.1号开始辞职,经理说要招到人才可以走可是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合同,而且经理说如果我走就不发我的工资了。请问我可以走吗?他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6-08-20 10: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在定法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和其他损失等。
  • 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没有承诺!如果家里有急事,是特殊情况,不管有没有劳动合同,都是可以请假的!如果要离职,也是可以的!否则,那个公司也太没有情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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