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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没有书面合同,上了42天班,现因肝脏问题,高温环境下作业引起身体不舒,囗头提出辞职,一个星期没有上班了,厂里作自离算。是不是一分工资也拿不到???

其他 2016-08-20 19: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您如果想离职,可以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书给相应主管并邮寄一份辞职书到公司,在邮单上写清楚内容为辞职书,并保留底单即可。如用人单位还是不准许您离职,可以拿着邮单底单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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