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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公司工作已经六个月了,到现在公司也没有给交保险,也没有签劳动合同,2016.08.07向公司提出的书面离职申请,公司也批准了,说是得一个月以后离职,我现在找到了合适的工作,需要去报道上岗,想现在提前离职,和公司商量了,公司不同意,说如果我提前离职,就扣我一个月工资,律师,麻烦您帮忙看一下,这事儿该怎么解决呢,非常感谢

其他 2016-08-23 1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单位要求你一个月后离岗不违法。
  • 你好,我建议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程序,或者口头,向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这样给公司施加压力,从而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收集有利证据,找出对方过错,认真研究对策,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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