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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已经法院主持民事调解,调解书上注明3月底保险公司汇到我们银行账号。到现在钱还没到我们账,我们去保险公司问他说打到法院账号了。 有以下问题: 1.注明是打到我们账上的,怎么打到法院账号了?这合乎程序么? 2.我们要如何查是否已经到法院帐?主要是到账多少钱?

调解 2020-11-10 05:5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去问问当初承办的法官
  •   交通部门调解解决,时间短,无需支付费用。法院起诉解决,时间长,需要支付诉讼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未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私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不应出具调解书。  1、交通事故调解书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五)赔偿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终结日期。  2、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3、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4、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 车辆发生事故,只要有这些原因,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中地震引起的车辆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车辆未通过年检=不赔,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未及时年检,没有有效的行驶证,按车损险条款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事故=不赔,在维修期间发生事故,如维修工人驾驶你的车辆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赔的。
    报案不及时=不赔,车辆丢失了,必须马上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且报案。如果48小时内未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出事了先联系保险公司,这点大家一定要牢记,事故导致车内的物品损坏=不赔。
    撞人后产生的精神损失费/诉讼/仲裁费用=不赔,撞了人不是不赔钱,一旦发生了撞人的事故,在责任限额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会负责理赔的,但是对方如果和你索要精神损失费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负责理赔这部分费用的。
  • 去法院询问。
  • 保险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 您好,保险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你们可以向法院执行部门询问相关事项。
  • 去问法院,如果没有可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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