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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是失地农民户,针对失地农民,国家可以为我们办理失地农民保险或一次性领取资金补助,2006年,我选择了失地农民保险,这样我自己、老婆、儿子都参加保险。当时因为经济困难,我跟父母商量,父母同意我通过村委将我爸拉进失地农民户享受失地农户保险,来抵扣每年2000元的赡养费。当时,未立下字据,仅为口头协议。这样我爸当年就开始领取每月330元的失地农户保险金(现已增加到400元/月),一年3660元。另外我两个兄弟还是按照原来每人2000元缴纳赡养费。几年过去后,因旁人挑唆,我父母否认了这个口头赡养费协议,认为这个是国家给他们的钱,与我不相干。提出要让我再承担每年2000元的赡养费,请问:这个口头赡养协议成不成立?我是否需要再承担2000元赡养费?

离婚 2016-08-24 00: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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