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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公司上市前一段时间转让了部份股票约定转让之前的利益归我现在公司上市了并要分红派股请问我该如何计算转让之前的我的利益

其他 2014-03-03 02: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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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券型上市公司上市条件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 公司上市的条件: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 各地规定不一,参见当地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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