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7月30日在公司5楼厕所摔跤(办公室在6楼),当时忍住疼痛继续上班,31日到医院检查:L2,L3骨折。医生开证明卧床休息一个月,也开了病假单(计划回去上班提交给公司),摔跤的时候距离上班时间约还有10分钟,当时摔跤的时候没有人看见,走出厕所后眩晕,人事知道并告诉了老板。我自8月1日开始休假到今天,期间公司有派人事专员1人送果篮慰问。我也没有问怎么算工伤或工资怎么计算,因为我去公司不久,心想:好了还要回去上班,如果给公司添麻烦,怕以后老板刁难,(此家公司为私人老板开的,老板娘负责人事以及后勤,我入职时间半年多)。昨天了解到公司已经安排新的人员顶替我的职位(总经办助理)。有可能我会被公司变相劝退(比如调岗去前台)。现有以下疑问咨询:1、今天是8月24日,距离我摔倒也快30天,查询工伤条例得知: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我今天向公司人事提出走工伤申请,过期了吗?2、判断我是工伤,是不是我还要去做工伤鉴定?3、这家公司并没有同我签书面劳动合同,问过其他员工,有部分人签了但也是两份都在公司手上,工资也是发现金非银行转账。所以请问这样的话,公司如果不承认我是公司员工,是否需要我自己找证据?另外我之前工资就是发现金5千多,那从休假到现在这期间工资怎么计算?4、我想如果公司变相劝退,我也没有干下去的必要,我提出支付我休假期间公司以及再多支付一个月工资我离职,合理吗?(按照5000/月标准)

其他 2016-08-26 11: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厦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