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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认定后,超过20日才送达当事人,是否违反工伤认定程序?我单位于2015年10月份作出某人《工伤认定决定书》,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未收到该文书,现在可否重新送达?

其他 2020-08-17 11: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申请了工伤鉴定后,确定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就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如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即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赔偿数额一般是结合工资水平和伤残等级计算,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
  • 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

    工伤发生后,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有申请登记,审核,受理调查核实,行政决定,送达。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二)申请时间

    (三)申请材料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 申请个人工伤认定程序首先应该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看是谁的过错等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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