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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停止施工。但是甲方不同意付工程的差额补差款。就是比如我们已经做了80元的事。而他们只付50元的钱。在一审的时候法院却说我们没有理由。我们没有评估。而我方律师却不同意评估说评估要很多费用。而且还要到现场去。我不知道是律师问题还是真正是这样的。导致我们输得很惨。一个要十几万的工程款。只剩了两万多。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各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有机会吗?已经过了二审啦!评估到底是怎样收费的?有图纸可以评估吗?这样的事跟职业道德有没有关系?而且官司没打就收了我们三千块。还有就是甲方有没有搞关系的可能呢?谢谢!我是一个刚刚创业的没钱人。就遇到这样的事;搞到我的公司都要倒闭了!希望各位能帮帮我!谢谢!

其他 2012-03-19 08: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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