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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2005年在徐州有个工程,他是乙方的一个技术员,当时在工程量的文件上有几处都有他的签字,后来甲乙双方在经济上打官司,乙方胜诉,甲方然后就以乙方诈骗在公安局立案,并且要求我丈夫去作证。当时我丈夫就拒绝作证,并且躲避,没有积极配合,后来警方找到了他并进行监视居住,还以合同诈骗罪扣留在了看守所。现在,他的材料已经移交检察院,如果我们现在进行辩护,能不能判他无罪啊?

其他 2016-08-27 23: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是否构成诈骗罪,首先取决于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何辩护,要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确定辩护意见。
    【追问】主观上没有故意的意思,我丈夫只是一个打工的,老板让签字他就签了,是警方给他安的罪名
  • 可以委托我们帮您办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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