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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11个月,工资是2000+业绩的百分之三提成,但每个月的工资最低都按5000元发给我,俗称保底工资,今年4月换了领导,新领导口头将我的基本工资长成了2500,原来的5000元保底工资不变。当时没有录音,也没有签个什么合同。公司近3月经营状况不佳,这个月月初领导口头告诉我说,取消保底,工资按照2500元基本工资+业绩百分之三提成,我当时没有同意,领导就说你要是觉得不好就另谋高就,如果对公司有信心就等业绩好了我再回复你的保底。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合法吗?他可以因为业绩不好就不经过我同意降低我的工资吗?还有一个问题,我们的工资是工资卡里发一部分,然后发一部分现金,公司从来没有给我们工资条之类的东西,我应该怎么维权???

其他 2016-08-29 17: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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