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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舅舅解放前去台湾,到80年代才有消息,外公外婆70年代已去世,都是我妈赡养及送终。外公临死前遗嘱把房产留给儿子,让我妈保管,房子是50年代造的。村里把土地证做给两舅名下,请问我妈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6-08-29 09: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前提下,应该按照遗嘱继承。你外公把自己份额的财产给你舅舅了,你外婆还有另外一半份额财产,这部分要是没有遗嘱的话,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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