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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龙大酒店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于2009年6月6日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破产申请条件,受理此案。破产公告发出后,驿龙大酒店的下列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纷纷向法院申报债权:1、因该酒店歌舞厅从事色情营业,被公安局于2009年4月26日对其罚款1万元,限期缴纳。 2、二分利旅行社与该酒店签订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二分利旅行社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万元。 3、该酒店羊经理以酒店名义借用迅达公司小轿车一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迅达公司要求返还。 •问题:上述哪些能够成为破产债权?理由是什么?

破产清算 2011-09-17 09: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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